2007-12-07 11:08:07
12月6日,记者从省招办获悉,为进一步提高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的管理水平,确保报名数据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省招委会下发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。
通知指出,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,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;身体健康;考生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可以报名。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,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“外侨居留证”,方可报名。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;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、中学(含职高)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;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;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,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不得报名。
通知规定,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2日至1月10日,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户籍证明等证件,并填写《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》。应届生由毕业学校持介绍信到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集体报名;往届生和现役军人到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单独报名。
另外,通知还指出,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仍采取国家命题的“3+X”科目考试和“三职生”本省命题的单独考试。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理工类、文史类、体育(理/文)类、音乐(理/文)类、美术(理/文)类。填报志愿时,可以兼报对应的理工类、文史类其他院校及专业。在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或本省范围内跨地借读或补习的应、往届毕业生,一律回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,不得跨区报名或两地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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